2022年河北公務員考試公告發(fā)布時間預測
2022年河北公務員考試公告發(fā)布時間預測
一、2022年河北公務員考試公告發(fā)布時間:預計在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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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歷年河北公務員考試公告發(fā)布時間:
2021年公告發(fā)布時間:2021.3.1。
2020年公告發(fā)布時間:2020.7.18。
2019年公告發(fā)布時間:2019.4.24。
2018年公告發(fā)布時間:2018.3.30。
三、2021河北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僅供參考):
(如果大家想查詢自己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可使用報考資格條件快速查詢入口。)
報考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3日至2003年3月3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3月3日后出生)。其中,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1990年3月3日后出生),應屆碩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5年3月3日后出生);報考司法行政部門監(jiān)獄、戒毒所、管教所一線干警職位的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1990年3月3日后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及報考獄醫(y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5年3月3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國人部發(fā)〔2005〕1號文件印發(fā)、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文件修訂)。其中,報考公安、監(jiān)獄、戒毒所、管教所人民警察職位以及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等職位的,還須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人社部發(fā)〔2010〕82號文件印發(fā))。另外,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須達到體能測評標準(人社部發(fā)〔2011〕48號文件印發(fā))。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8.具備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具體資格條件(見《招錄職位及報考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具體為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的“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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