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國家公務員 > 國家公務員報考指南 > 公務員錄用考試應考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

公務員錄用考試應考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

更新時間:2011-01-14 08:48:50 來源:|0 瀏覽0收藏0

國家公務員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公務員錄用考試應考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 $lesson$

  為了嚴肅考試紀律,確保公務員錄用考試公平公正,《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作了如下規(guī)定。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當場發(fā)現經警告仍不改正,或事后發(fā)現的,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將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的;

  (三)不按規(guī)定填寫(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規(guī)定的答題用筆作答的;

  (五)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的;

  (六)在答卷(答題卡)上做特殊標記的;

  (七)其他一般違紀違規(guī)行為。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考試資格,并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一)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

  (二)持假證件參加考試的;

  (三)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或抄襲、協助抄襲的;

  (四)其他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考試資格,并給予其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一)經查實認定為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的;

  (二)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三)其他情節(jié)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

?2011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

?考試大綱

更多信息請訪問:公務員頻道  浙江公務員考試培訓網  公務員考試論壇    公務員博客圈

分享到: 編輯:環(huán)球網校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國家公務員資格查詢

國家公務員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國家公務員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環(huán)球網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