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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倫貝爾市2019年翻譯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更新時間:2019-04-03 10:36:47 來源:呼倫貝爾市人才流動人事考試中心 瀏覽59收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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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編給大家?guī)砗魝愗悹柺?019年翻譯資格考試報名通知,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19年度經濟、翻譯專業(yè)技術資格電子化考試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9〕22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調整翻譯專業(yè)資格考試實施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8〕60號)要求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4號)精神,2019年度全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以下簡稱翻譯考試)考務實施由人事考試機構承擔,并從上半年起全面推行口譯機考,從下半年起全面推行筆譯機考。為切實做好 2019年度全國翻譯考試報名及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51號)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

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人發(fā)〔2003〕2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二級、三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3〕17號)規(guī)定,二、三級翻譯考試不限制報名條件。

考試報名仍采取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應試人員完成網上繳費后,方可視為報名成功。上半年翻譯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4月2日—4月18日,現場審核時間:2019年4月18日—4月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19年4月20日24:00;下半年翻譯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9月3日—9月19日,現場審核時間:2019年9月19日—9月2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19年9月21日24:00。報名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或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zg.cpta.com.cn/examfront)??谧g考試的報名入口為“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口譯考試”,筆譯考試的報名入口為“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筆譯考試”。

在口譯考試、下半年筆譯考試報名中,原則上不作級別、地域等方面的報考限制。

資格審查地點:呼倫貝爾市新城區(qū)巴彥托海路安達廣場南、呼倫貝爾市民生大廈三樓人力資源服務大廳人事考試窗口。

二、考試時間、科目設置和考試方式

2019年度上、下半年翻譯考試將分別于6月15日、16日和11月16日、17日舉行。

(一)口譯考試

日期

時間

科目

考試方式

6月15日

(周六)

9:00—10:00

三級《口譯綜合能力》(英)

機考

10:30—11:00

三級《口譯實務》(英)

10:30—11:30

一級《口譯實務》(英)

13:30—14:30

二級《口譯綜合能力》(英)

15:00—16:00

二級《口譯實務》   

(交替?zhèn)髯g)(英)

11月16日

(周六)

9:00—10:00

三級《口譯綜合能力》(英)

機考

10:30—11:00

三級《口譯實務》(英)

13:30—14:30

二級《口譯綜合能力》(英)

15:00—16:00

二級《口譯實務》   

(交替?zhèn)髯g)(英)

同級別的《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兩科目考試連續(xù)組織,考試間隔期間應試人員不得離場。

口譯考試統(tǒng)一使用人事考試機考系統(tǒng)。《口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采用應試人員聽、譯并輸入的作答方式,《口譯實務》科目采用應試人員聽、口譯并現場予以錄音的作答方式。

(二)筆譯考試

日期

時間

科目

考試方式

6月16日

(周日)

9:00—11:00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英)

紙筆

13:30—16:30

一、二、三級《筆譯實務》(英)

11月17日

(周日)

9:00—11:00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英)

機考

13:30—16:30

二、三級《筆譯實務》(英)


上半年筆譯考試依然采用紙筆考試方式。下半年筆譯考試采用機考方式,統(tǒng)一使用人事考試機考系統(tǒng),應試人員使用鼠標和鍵盤進行輸入作答。

三、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規(guī)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可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樣式見附件,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口譯、筆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全國現有249所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我區(qū)內蒙古大學、內蒙古師范大學和內蒙古工業(yè)大學為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

四、應試人員須知

(一)上半年紙筆化筆譯考試

1、《筆譯實務》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在(通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在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要使用規(guī)定的考試用具作答;要在專用(通用)答題卡指定區(qū)域內作答。

2、考試用具。應試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和2B鉛筆參加考試。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可另行攜帶紙質中英、英中詞典各一本。

3、草稿紙。試卷袋中每份試卷配草稿紙一張,在考場還將另行準備草稿紙備用。考后,所有草稿紙統(tǒng)一回收。

(二)口譯及下半年筆譯機考考試

1、本次翻譯機考支持的輸入法有:中文(簡體)—微軟拼音輸入法、中文(簡體)—極點五筆輸入法、中文(簡體)—搜狗拼音輸入法、英語(美國)。

2、應試人員可登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官方網站,通過翻譯考試模擬作答系統(tǒng)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

3、應試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參加考試,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可另行攜帶紙質中英、英中詞典各一本,不得將具有(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等功能的工具及規(guī)定以外的考試相關資料帶至考場座位。

4、應試人員須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遲到應試人員不得進入口譯考場;口譯考試期間,應試人員不得提前離場。遲到5分鐘以上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筆譯考場;筆譯考試開考2個小時內,應試人員不得交卷離場。

5、在口譯考試開始作答之前,應試人員須測試并確認考試設備錄音、播放、輸入等功能是否運行正常。《口譯實務》科目考試結束后,應試人員須確認其作答錄音是否正常等。

6、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tǒng)給出的考場規(guī)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jiān)考人員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難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試無法正常完成的,應試人員可申請免費參加下一次同科目的翻譯考試。

7、草稿紙??谧g、筆譯考場均為應試人員配備草稿紙,考后,所有草稿紙統(tǒng)一回收。

(三)成績管理

應試人員必須一次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證書》。

考試結束60天后,應試人員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全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

(四)涉及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等方面的相關事項,可直接與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yè)資格考評中心聯(lián)系。

(五)考試結束后將進行雷同試卷的檢測和認定,對認定為雷同試卷的,按規(guī)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

五、考區(qū)設置

2019年度全國翻譯考試全區(qū)只在呼和浩特市設區(qū)直考區(qū)。

六、考試收費

根據《關于調整全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外文考辦字〔2016〕6號)和內蒙古自治區(qū)原發(fā)展計劃委員會《關于核定各類專業(yè)技術資格、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等收費標準的批復》(內計費字〔2002〕887號)規(guī)定:筆譯考試每人收取報名費20元,各級別《筆譯綜合能力》科目每人收取考務費61元,各級別《筆譯實務》科目每人收取考務費65元;口譯考試每人收取報名費20元,三級口譯每人每科收取考務費140元、二級口譯每人每科收取考務費150元,一級口譯每人每科收取考務費350元。

附件: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

姓  名

 

性  別

 

所在學校

 

身  份

證  號

 

學    號

 

 

 在

 讀

 證

 明

      茲證明:學生       自       年        月

至今就讀于我校         學院          系翻譯碩士

專業(yè)(MTI)。如成績合格將于      年     月取得學位

證書。

 

 學院蓋章           研究生院(處、部)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備

 

 注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guī)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憑此證明,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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