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財稅會計師 > 財稅會計師政策法規(guī) > 會計實訓:關于延長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4月20日延長至4月24日)

會計實訓:關于延長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4月20日延長至4月24日)

更新時間:2020-04-10 15:27:37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瀏覽370收藏185

財稅會計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摘要 環(huán)球網校小編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分享“會計實訓:關于延長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4月20日延長至4月24日)”湖北省可以視情況再適當延長,具體適用范圍和截止日期由湖北省稅務局依法明確。具體納稅申報規(guī)定如下

關于延長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

稅總函〔2020〕55號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業(yè)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事宜,稅務總局決定延長2020年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按月申報、按季申報的納稅人,在全國范圍內將納稅申報期限由4月20日延長至4月24日;湖北省可以視情況再適當延長,具體適用范圍和截止日期由湖北省稅務局依法明確。

二、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

各地稅務機關要認真遵照執(zhí)行,遇到問題請及時向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發(fā)展司)報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20年3月30日

以上內容是會計實訓:關于延長2020年4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4月20日延長至4月24日),更多會計實務賬務處理請點擊“免費下載”按鈕下載。

分享到: 編輯:趙靜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財稅會計師資格查詢

財稅會計師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財稅會計師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shù)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財稅會計師各地入口
環(huán)球網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