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稅務師 > 稅務師備考資料 > 2019年稅務師《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稅率

2019年稅務師《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稅率

更新時間:2019-02-07 08:45:01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校 瀏覽138收藏27

稅務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摘要 環(huán)球網(wǎng)校編輯為考生發(fā)布“2019年稅務師《稅法一》第二章增值稅稅率”的新聞,為考生發(fā)布稅務師考試的相關備考資料,希望大家認真學習。請持續(xù)關注環(huán)球網(wǎng)校稅務師考試頻道,預祝考生都能順利通過考試。本篇具體內(nèi)容如下:

知識點:增值稅稅率

一、增值稅稅率體現(xiàn)整體稅負

增值稅稅率是按照貨物的整體稅負設計的,用應稅貨物的銷售額乘以增值稅稅率,為該貨物在這一環(huán)節(jié)所負擔的全部增值稅稅額。

增值稅稅率對應不含稅銷售額,如果稅率為17%,此稅率相當于含稅價的14.5%[即1/(1+17%)×17%]

二、我國增值稅稅率

稅率類型 稅率 適用范圍
基本稅率 17% 銷售或進口貨物;提供應稅勞務;
提供動產(chǎn)租賃服務;
低稅率 13% 銷售或進口稅法列舉的貨物
11% 提供交通運輸服務、郵政服務、基礎電信服務、建筑服務、不動產(chǎn)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chǎn),轉讓土地使用權
6% 提供現(xiàn)代服務(租賃除外)、增值電信服務、金融服務、生活服務、銷售無形資產(chǎn)(轉讓土地使用權除外)
零稅率 0 出口貨物、勞務或者境內(nèi)單位和個人發(fā)生的跨境應稅行為

其他規(guī)定

1.納稅人提供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貨物、應稅勞務和應稅行為,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

2.試點納稅人銷售電信服務時,附帶贈送用戶識別卡、電信終端等貨物或者電信服務,應將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進行分別核算,按各自適用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分享到: 編輯:張佳佳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稅務師資格查詢

稅務師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稅務師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shù)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稅務師各地入口
環(huán)球網(wǎng)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