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稅務師 > 稅務師模擬試題 > 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考前沖刺試題三

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考前沖刺試題三

更新時間:2017-09-26 10:56:32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校 瀏覽432收藏172

稅務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摘要   【摘要】2017年稅務師考試時間于11月11日至12日舉行,環(huán)球網(wǎng)校小編為考生掌握機考模擬試題特準備了考試試題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考前沖刺試題三本文為涉稅服務實務的試題,希望大家認真對待考前模擬

  【摘要】2017年稅務師考試時間于11月11日至12日舉行,環(huán)球網(wǎng)校小編為考生掌握機考模擬試題特準備了考試試題“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考前沖刺試題三”本文為涉稅服務實務的試題,希望大家認真對待考前模擬試題,掌握必考知識點,更多資料及試題敬請關注環(huán)球網(wǎng)校稅務師考試頻道!

  《涉稅服務實務》考前沖刺試題:簡答題

  簡答題

  1、綠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都公司)是一家集室內空氣加濕、凈化、新風換氣為一體的人工環(huán)境工程公司。(1)隨著人們對室內環(huán)境的關注提高,綠都公司決定研發(fā)凈化、防霾、加濕、換氣為一體的高端設備,該研發(fā)項目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為了籌措研發(fā)資金,2016年1月1日,向其股東新能公司借款5000萬元,借款年利率為8%,期限1年;向無關聯(lián)自然人張某借款200萬元,年利率10%,期限1年。上述借款均簽訂借款合同,利息按年支付。

  (2)2016年當年新型空氣凈化器研發(fā)成功并上市銷售,首批產品銷售1萬件,取得不含稅銷售額8000萬元。年底向關聯(lián)企業(yè)銷售相同型號產品1500件,取得不含稅銷售額600萬元,并按此申報繳納了企業(yè)所得稅

  已知:綠都公司、新能公司均為非金融企業(yè),銀行同期貸款年利率為6%。綠都公司實際稅負高于新能公司。綠都公司2016年平均所有者權益金額為1000萬元,其中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資本公積為100萬元,盈余公積為50萬元,未分配利潤-150萬元。2016年12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的人民幣1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為6%。

  <1> 、針對上述企業(yè)關聯(lián)方借款,分析2016年12月31日綠都公司支付新能公司的債務利息稅前可以扣除的金額為多少。

  【正確答案】

  企業(yè)向其關聯(lián)方的借款,同時受到借款本金的制約和利率的制約。支付給關聯(lián)方的利息在不超過銀行同期利率和規(guī)定的關聯(lián)方借款稅前扣除的比例之內的部分可以扣除。

  本金制約:不得稅前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實際支付的全部關聯(lián)方利息×(1-標準比例÷關聯(lián)債資比例)

  關聯(lián)債資比例=(5000×12)÷(1100×12)=4.55

  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5000×6%×(1-2÷4.55)=168(萬元)

  利率制約: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5000×(8%-6%)=100(萬元)

  合計不可稅前扣除的利息支出=168+100=268(萬元)

  可以扣除的支付給新能公司的債務利息為132萬元(5000×8%-268)。

  或者可以用簡易方法計算:可以扣除的支付給新能公司的債務利息=1100×2×6%=132(萬元)

  <2> 、針對上述向自然人的借款,判斷2016年12月31日綠都公司支付給張某的債務利息是否可以稅前扣除,并簡要說明理由。

  【正確答案】

  向張某的借款,稅前可以扣除的債務利息為12萬元(200×6%),實際支付的利息為20萬元(200×10%),超過的8萬元不允許稅前扣除。

  理由:根據(jù)規(guī)定,向股東或其他與企業(yè)有關聯(lián)關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允許扣除。企業(yè)向除上述規(guī)定以外的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yè)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的部分,準予扣除。

 ?、倨髽I(yè)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②企業(yè)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

  <3> 、2017年6月15日,主管稅務機關在日常審查中發(fā)現(xiàn)了綠都公司2016年末的關聯(lián)銷售業(yè)務,并啟動反避稅調查,按可比非受控價格法調整補征了企業(yè)的所得稅稅款,計算其具體的補稅金額。

  【正確答案】

  銷售給非關聯(lián)企業(yè)的單價=8000÷10000=0.8(萬元)

  銷售給關聯(lián)企業(yè)的單價=600÷1500=0.4(萬元)

  根據(jù)可比非受控價格法,稅務機關可以比照8000元/件的價格調整其銷售給關聯(lián)企業(yè)的銷售價格,向關聯(lián)企業(yè)銷售額=1500×0.8=1200(萬元)

  企業(yè)少申報=1200-600=600(萬元)

  應補征所得稅=600×25%=150(萬元)

  <4> 、綠都公司6月20日按要求補繳了所得稅稅款,對綠都公司上述關聯(lián)交易進行特別納稅調整時,是否需要加收利息、滯納金和罰款。如需計算,請計算出具體金額。(單位:萬元)

  【正確答案】

  稅務機關采用轉讓定價調整進行反避稅管理時,除了應當補征稅款外,還應按規(guī)定加收利息,但無需收取滯納金和罰款。

  應加收利息=150×(6%+5%)÷365×20=0.9(萬元)

  【提示】加收利息:按照應當補征的稅款,自稅款所屬納稅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補繳稅款之日止的期間,按照稅款所屬納稅年度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與補稅期間同期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加5個百分點,按日加收利息。

環(huán)球網(wǎng)校小編推薦:

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機考模擬試題匯總
2017年稅務師《財務與會計》機考模擬試題匯總
2017年稅務師各科目考試題型、題量及分值分布情況說明匯總
2017年稅務師各科目考試模擬試題匯總

  溫馨提示:如果您在稅務師考試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huán)球網(wǎng)校稅務師考試頻道及稅務師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以上文章為“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考前沖刺試題三”供廣大考生練習。

  2、某企業(yè)位于某市市區(qū),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7年初稅務機關對其上一年度納稅情況檢查中發(fā)現(xiàn)如下問題:(1)所屬某倉庫多提折舊100000元;

  (2)7月為本企業(yè)基建工程購入材料234000元,其會計處理為:

  借:在建工程 2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4000

  貸:銀行存款 234000

  (3)將自產的一批貨物直接捐贈給職工子弟學校,價值120000元,成本為85000元,其會計處理為:

  借:營業(yè)外支出 120000

  貸:庫存商品 120000

  問題:

  <1> 、分別指出上述處理對企業(yè)相關稅費的影響。

  【正確答案】

  業(yè)務1中,所屬某倉庫多提折舊100000元,企業(yè)的應納稅所得額減少100000元,企業(yè)少繳納企業(yè)所得稅100000×25%=25000(元)

  業(yè)務2中,企業(yè)外購材料用于基建工程,進項稅額分兩年抵扣,已經(jīng)抵扣了進項稅額的40%的部分,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轉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第二年再進行抵扣。企業(yè)需要轉出進項稅額13600元,需要補繳增值稅。同時需要補繳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業(yè)務3中,將自產的貨物用于對外捐贈,屬于增值稅的視同銷售,需要計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120000×17%=20400(元),企業(yè)需要補繳增值稅。同時需要補繳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業(yè)自產貨物捐贈,所得稅方面,視同銷售,計算企業(yè)所得稅,同時,該捐贈不屬于公益捐贈,不能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

  <2> 、作出相應的調賬分錄。

  【正確答案】

  業(yè)務1的調賬分錄為:

  借:累計折舊     100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00000

  業(yè)務2中的調整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13600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13600

  業(yè)務3中的調整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         35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4600

  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20400

  后續(xù)處理: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檢查調整 34000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34000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4080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2380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1020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680

環(huán)球網(wǎng)校小編推薦:

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機考模擬試題匯總
2017年稅務師《財務與會計》機考模擬試題匯總
2017年稅務師各科目考試題型、題量及分值分布情況說明匯總
2017年稅務師各科目考試模擬試題匯總

  溫馨提示:如果您在稅務師考試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huán)球網(wǎng)校稅務師考試頻道及稅務師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以上文章為“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考前沖刺試題三”供廣大考生練習。

  3、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隸屬于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10月發(fā)生部分業(yè)務如下:

  (1)收取當月的固定電話通話費用800萬元。

  (2)公司常年開展預存話費獎勵積分的活動,預存1元話費,獎勵積分1分,每100積分可兌換1元話費,另外也可以根據(jù)積分情況兌換不同禮品。當月合計收到預存話費1500萬元。

  (3)本月及以前月份預存手機話費的實際通話及服務費用本月發(fā)生額為1200萬元。其中通話費用1000萬元;短信、彩信等增值電信服務費200萬元。

  (4)本月客戶用積分兌換的通話服務金額為50萬元。

  (5)公司通過手機短信公益特服號為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接受捐款服務,收到全部捐款600萬元,按協(xié)議公司將594萬元的捐款支付給中國紅十字基金會。

  其他相關資料:上述金額均為含稅價。

  要求:根據(jù)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shù)。

  <1> 、分析計算電信公司收取的固定電話通話費用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

  【正確答案】

  收取當月固定電話的通話費用屬于基礎電信服務收入,按11%的增值稅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銷項稅額=8000000÷(1+11%)×11%=792792.79(元)

  <2> 、預存話費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請說明理由。如需要,請計算其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

  【正確答案】

  雖然收到預存話費,但尚未提供應稅服務,因此沒有發(fā)生增值稅納稅義務,無需繳納增值稅。

  <3> 、分析計算預存話費實際使用時應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正確答案】

  本月實際發(fā)生的手機預存話費收入,區(qū)分為基礎電信服務和增值電信服務,按各自適用的稅率計算增值稅。

  增值稅銷項稅額=10000000÷(1+11%)×11%+2000000÷(1+6%)×6%=1104198.54(元)

  <4> 、積分兌換通話服務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請說明理由。如需要,請計算其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

  【正確答案】

  以積分兌換形式贈送的電信業(yè)服務,不征收增值稅。

  <5> 、分析計算公司通過手機短信公益特服號為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接受捐款服務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請說明理由。如需要,請計算其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

  【正確答案】

  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及其成員單位通過手機短信公益特服號為公益性機構接受捐款服務,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給公益性機構捐款后的余額為營業(yè)額。

  增值稅銷項稅額=(6000000-5940000)÷(1+6%)×6%=3396.23(元)

環(huán)球網(wǎng)校小編推薦:

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機考模擬試題匯總
2017年稅務師《財務與會計》機考模擬試題匯總
2017年稅務師各科目考試題型、題量及分值分布情況說明匯總
2017年稅務師各科目考試模擬試題匯總

  溫馨提示:如果您在稅務師考試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huán)球網(wǎng)校稅務師考試頻道及稅務師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以上文章為“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考前沖刺試題三”供廣大考生練習。

  4、2016年5月8日,甲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一處房產,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價款1000萬元,增值稅稅額110萬元。該房產購入后專用于職工福利部門使用,預計使用年限20年,按直線法計提折舊,假定無殘值。2017年1月,為了擴大公司產能,甲公司將上述房產改變用途,用作生產部門使用。

  要求:

  <1> 、針對上述業(yè)務,分別作出甲公司增值稅相關的會計核算分錄(單位:元)

  【正確答案】

  (1)2016年5月:

  借:固定資產     11100000

  貸:銀行存款     11100000

  2017年2月:不動產凈值率=[11100000-11100000÷(20×12)×8]÷11100000=96.67%

  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1100000×96.67%=1063370(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638022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425348

  貸:固定資產               1063370

  5、某企業(yè)2017年簽訂如下合同(下列合同金額均為不含增值稅金額):(1)與會計師事務所簽訂年報審計合同,審計費為12萬元。(2)與國外某公司簽訂一份受讓期五年的專利技術合同,技術轉讓費按此項技術生產的產品實現(xiàn)銷售收入的2%收取,每年分別在6月和12月結算。(3)與國內甲公司簽訂委托定制產品合同,約定產品生產的原材料由受托方甲公司提供,合同只約定定制產品總金額40萬元,未分別載明提供的材料款和加工費。(4)與供電部門簽訂一份供電合同,合同約定按實際供電數(shù)量和金額按月結算電費。(5)與某材料供應商簽訂一份材料采購合同,合同金額為60萬元;次月因生產計劃變化,經(jīng)與供應商協(xié)商減少采購數(shù)量,簽訂一份補充合同,合同金額修改為50萬元。(6)與銀行簽訂一份流動資金周轉借款合同,最高貸款限額為5000萬元,每次在限額內借款時,按實際借款金額另行簽訂借款合同。(7)以500萬元取得一宗土地用于建造廠房,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一份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問題:

  請分別說明該企業(yè)簽訂的上述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若繳納,則簡述計算繳納印花稅時的計稅依據(jù)和適用稅目。

  【正確答案】

  (1)不繳納印花稅。

  (2)要繳納印花稅,計稅依據(jù)是合同所載的金額,但是本題中合同無法確定計稅金額,暫按5元貼花,結算時再按實際金額計稅,補貼印花;適用“產權轉移書據(jù)”稅目。

  (3)要繳納印花稅,計稅依據(jù)為40萬元,對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加工定做合同,若合同未分別記載加工費金額和原材料金額的,則就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適用“加工承攬合同”稅目。

  (4)不繳納印花稅。

  (5)要繳納印花稅,計稅依據(jù)為60萬元,因為合同金額減少,多貼印花的,不得申請退稅或抵扣;適用“購銷合同”稅目。

  (6)要繳納印花稅,計稅依據(jù)為5000萬元,因為借貸雙方簽訂的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規(guī)定最高限額,對這類合同只以其規(guī)定的最高額為計稅依據(jù);適用“借款合同”稅目。按實際借款金額另行簽訂借款合同還需按實際金額再行貼花。

  (7)要繳納印花稅,計稅依據(jù)為500萬元;適用“產權轉移書據(jù)”稅目。

環(huán)球網(wǎng)校小編推薦:

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機考模擬試題匯總
2017年稅務師《財務與會計》機考模擬試題匯總
2017年稅務師各科目考試題型、題量及分值分布情況說明匯總
2017年稅務師各科目考試模擬試題匯總

  溫馨提示:如果您在稅務師考試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huán)球網(wǎng)校稅務師考試頻道及稅務師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以上文章為“2017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考前沖刺試題三”供廣大考生練習。

分享到: 編輯:趙靜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稅務師資格查詢

稅務師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稅務師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shù)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稅務師各地入口
環(huán)球網(wǎng)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